1)104他不装了_爱不单行(前夫舔狗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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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她十指相扣,大手紧握着她柔软的小手,今晚是他在她家度过的第叁个夜晚。

  她卧室的遮光窗帘质量好,没有将外界的一丝光芒带进房间内。

  易南云的眼前是浓稠的黑。

  连她的气味都驱散不掉的黑。

  我们都默认黑暗里所有的想象都能化为实质,内心最畏惧的事物会在黑暗中被召唤。

  易南云轻轻地拿起她枕头旁的粉兔子,在她睡着后,他总喜欢偷偷地蹂躏它。

  叶榛最喜欢它的黑豆豆眼,她还说过这兔子的眼睛比他的好看。

  易南云实在看不出这玻璃或是塑料材质的黑珠子哪里比他的眼睛好看。

  这只粉兔子是他高叁随便给她买的陪伴玩偶。

  因为她高中管的严,整个高叁就星期天下午放半天假,他时间再多,也不能每天和她一起,他能跑去见她,她不一定有时间。

  那时这牌子的兔子娃娃挺火的,很多母亲买给小宝宝玩,他就跟风给她也买了一个。

  这个牌子的兔子有数不尽的颜色,他当时挑颜色还头疼了一番,最后看到‘害羞粉’叁个字就立即定了那个颜色。

  因为那个粉和她脸红时的颜色好像,粉兔子就是这样被选中。

  这个不到两百块的兔子娃娃,是易南云送给她的礼物里比较便宜的。

  易南云也没想到它能得到叶榛那么多的喜欢。

  他的手握着粉兔子的胖肚肚,岁月在它的毛发上留下痕迹,如同人类脸部的皱纹,毛糙了的皮毛是娃娃衰老的痕迹,可这一点都不影响叶榛爱它。

  易南云知道他的衰老会影响叶榛爱他。

  世人好颜色,她对他一见钟情,再见起意,再到重逢时被他引诱上钩,都是因为他那一身漂亮的皮囊。

  易南云很想念以前的她,那个被他弄丢了的她,那时的她无条件爱着他。

  他原本是该和粉兔子一样被她无条件选择和喜爱的。

  以前的叶榛也有其他人喜欢,可她的眼睛只能容下他一个人。

  她会主动和其他的男性保持距离,根本不用他提,易南云以前从来不用担心她会被谁抢走。

  在那叁年里,易南云也是这么认为。

  他和她之间只是按了暂停键,总有一天会重新开始。

  他真自大。

  为什么会认为她会一直在原地等他。

  她也过分。

  她真过分!

  半夜,叶榛从睡梦中醒来,她要去上厕所,准备用手撑住床起身,在动的一瞬间她发现双手动不了。

  叶榛本来就怕黑,这奇怪的一下把她惊住了。

  眼前一片漆黑,只有模糊的影,叶榛什么也看不清,她在心里尖叫,啊啊啊啊!

  怎么回事?为什么她的手被锁住了?那冰冰凉凉的东西是手铐吗?

  两只手被定着,举也举不起来,叶榛先是挣扎了两秒,忽然想起这房间不止她一个人,易南云也在。

  想到他,叶榛就听见他的声音。

  “你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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