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3章 Chapter22_鸟与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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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维鸣去医院的那天,温梦没有撒谎,也并不是不想陪着他去。

  她是真的要出外勤。

  ——时隔多日,王宁德的远房侄子终于肯腾出空档,答应接受为期一个小时的采访,条件是必须得上镜。

  那人在建设路上开了一间茶室,地点变过几次,最后就定在那里。

  茶室铺面不大,柜台上稀稀拉拉的摆放着一些落灰的普洱茶饼。店员正在低头涂指甲,看见到访的温梦和小常,眼睛都懒得抬。指甲油的刷头从瓶子里□□,让空气里弥漫起一股辛辣的油漆味。

  至于被采的主人公呢。

  更是姗姗来迟,比约定好的时间晚了足足半个多小时。

  “不好意思,实在太忙,抽不开身,都是好几个亿的生意。”王宁德的侄子大概五十来岁,看上去营养不错,polo衫紧绷在肚皮上,圆滚滚。

  一落座,他就把衣服领子一立,LV小包往腋下那么一夹,摆出一副成功人士的姿势:“我左脸比较上相,拍我这里。”

  折腾了足足十来分钟,摄像机才终于调整到他满意的角度,可以进行下一个环节。

  温梦的第一个问题:“能不能谈一谈您对王老先生的印象?”

  “我叔这个人,怎么说呢,脾气有点怪。在一条街上住了几十年,除了平时和邻居讲两句话,基本就不怎么和街坊们来往。要不是我心肠好,经常去看一看他……”侄子滔滔不绝的讲起来,后半段基本都在夸赞自己人美心善、懂得关心孤寡老人。

  温梦试图把话题扯回来:“那他为什么开始创作呢?您了解吗?”

  “退休了没事干嘛,画画山水,修身养性。”

  “我看王老先生不是绘画专业出身……”

  侄子耸耸肩:“他早先在琉璃厂做学徒,后来就帮着装裱,也做点修复。每天照着描彩样,看也看会了。再说不就是涂个鸟啊描个房子的,也不是多么高深的学问。小孩都行,能有多难呢。”

  温梦顿了一下:“那您知道……他为什么要去美国吗?”

  这回侄子倒是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好像是邻居家那个老人病死了,他瞧见害怕了吧。毕竟年纪大了都怕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兔死狐悲?”

  这倒是一条之前没人关注过的信息,温梦记了下来:“然后呢。”

  “反正人家一死,过了没两个月,我叔就突然说要换个地方住一住,还说离北京越远越好。但其实当时才翻新过院子不久,这不是纯粹糟蹋钱嘛,没事找事。”

  温梦思索了一下,提了最后一个问题。

  《夏归》落款上的梅花。

  侄子听到这个问题,突然整个人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胀成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球:“你问这个干什么?!”

  剩下的人都怔住,没想到他会反应如此激烈。

  温梦反应过来之后,赶紧试图安抚:“我们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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